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辽宁洪岩至尚广告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2021年2月至3月期间,当事人在辽宁综合广播频率FM102.9发布“真元剂”保健食品广告。宣称“一剂真元攻克人体三大难关。一种药,一个方,就能抗衰续命,就能通血管,修神经,利关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构成保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21年7月,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0.6万元,并处罚款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