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沈阳和平元辰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2020年5月至7月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情况下,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618在继续极“术”美,让你美的立竿见影》的医疗广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构成未经广告审批发布医疗广告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21年4月,沈阳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