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3日,山东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张店德坤汽车配件商行行政处罚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支处字〔2021〕05002号 | 张店德坤汽车配件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张店德坤汽车配件商行 | 92370303MA3MLPM72X | 孔令营 |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2021年6月9日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