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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中心卫生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被处罚

2021-09-02 14:43: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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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9月1日,河南鹤壁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鹤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1年第10期)。

姓名

有效证件号码

有效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中心卫生院

41799138041061111C2201


鹤市监处罚〔2021〕104003 号

《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鹤壁市淇滨区大赉店中心卫生院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违法行为,违反了《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依据《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1、处人民币200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524.8元。

0.02

2.35248

2021年 8 月 16  日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信息使用范围

2021年 11  月  15 日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10600MB1914728K

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10600MB1914728K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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