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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首例!江苏省张家港市一超市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被查

2021-07-22 13:32: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了一位妈妈的举报信,她上初中的女儿在学校周边的某连锁超市购买到了电子烟!根据线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立即对该超市进行了检查。

该连锁超市位于某中学斜对面,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了数十种的电子烟,而在超市入口处的“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等警示信息则被矿泉水箱挡了起来……

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该超市的销售台账,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6月16日10:58有两个穿着校服的女学生购买了一款“RELXO幻彩多汁葡萄”的电子烟,老板也未查验学生的身份证。然而,电子烟的包装上赫然写着“守护者计划 未成年人严禁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实验表明,人们在使用电子烟时,除尼古丁以外,还可能把其他多种未发现的有毒化合物吸入体内。与此同时,电子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同样可能危及健康。电子烟也会向室内释放可吸入的液体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尼古丁和致癌物质。由于电子烟不会产生烟雾,所以就更容易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安全、健康的错误认知。

2019年3月15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长时间吸食电子烟的青少年,同样会产生对尼古丁的依赖 。2021年5月26日,《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明确表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会对健康产生危害。

未成年人对事物的看法往往会受环境的影响,喜欢追逐时尚潮流,但又缺乏一定的辨别能力。因此,关爱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与学校的联动,约谈该超市负责人,并进一步加强电子烟销售主体的教育管理。这也是张家港市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次修订以来的第一案。(来源:张家港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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