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9号)。
台州市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9号)
一、关于对三门县川哥蔬菜经营部销售的乌鸡抽检不合格的风险控制情况公示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编号№:202116006),涉及我县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5月26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鸡蛋进行抽样,抽样编号为DC21331000002733440,抽检产品为鸡蛋。2021年6月9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为№: 20211600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是甲硝唑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我局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食品,该抽检食品为零售销售,未留下购买者的联系方式,因此无法实施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三门县川哥蔬菜经营部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