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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检疫冻肉 广西玉林市某冷冻食品经营部被顶格处罚

2021-06-23 15:44: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部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涉及玉林市某冷冻食品经营部未按规定检疫冻肉案。

【案情分析】2020年11月19日,玉林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市场检查时,现场发现玉林市某冷冻食品经营部待售的117件外包装有外文标识但无中文标识的冻肉。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冻肉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当事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冻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5万元和没收涉案冻肉2440.6kg千克的顶格处罚。

国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包括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同时对“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作出禁止生产经营的规定。在规范生产经营者行为的同时,为消费者安全消费提供了有效指引。

【消费提示】消费者应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及消费维权意识,在购买肉类时,应注意查看经营者的资质、肉类的检疫合格证等,如果是进口肉类,还应注意查看入境货物的有关凭证,购买时索要购买凭据。若发现不法经营行为,应立即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广西玉林市市场监管局 陈巧)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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