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为朱某某、胡某某网络销售假冒“3M”口罩案。
朱某某、胡某某网络销售假冒“3M”口罩案
选送单位: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无锡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国际公寓某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朱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3M”品牌口罩,查获标有“3M”标识的口罩16个。执法人员在获悉该批口罩系从本市锡山区胡某某处购进时,立即联系协调公安机关,对胡某某住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标有“3M”标识的口罩178个,并调取胡某某微信聊天、电子收付款记录,收集、固定胡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采购、销售“3M”口罩的相关证据。经“3M”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确认上述涉案口罩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调查发现,胡某某通过微信等网络渠道,从杨某某处以2.92元/只的价格购进上述假冒“3M”口罩,并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给朱某某等人,朱某某亦以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形式销售上述假冒“3M”口罩,二人均无法提供上述口罩的合法进货来源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经查实,朱某某销售假冒“3M”口罩违法经营额20070元,获利9255元,胡某某销售假冒“3M”口罩违法经营额65612元。执法机关分别对朱某某、胡某某销售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共计没收假冒“3M”口罩194个,没收违法所得9255元,罚款178418元。同时,执法人员将杨某某涉嫌网络销售假冒“3M”口罩的线索依法移送其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从源头上截断侵权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典型意义】
“3M”品牌系口罩等防疫用品领域内的知名品牌,朱某某、胡某某在疫情期间销售假冒“3M”口罩,不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更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带来危害,执法人员通过全链条从快从严执法查处,有效阻断了假冒伪劣防疫用品流通渠道,起到了良好的震慑和宣传作用。以微商等形式进行商品销售的准入门槛低,监管难度大,逐渐成为不法经营行为的滋生之地,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微商行业将不再是法外之地,从事微商必须守牢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供稿:江苏省无锡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