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九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20202026),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冠悦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生产日期:2020年5月18日,规格90克/袋,保质期:6个月):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7月31日,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检验报告》(NO:SP20202026)。根据该《检验报告》记录,2020年6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查,当事人生产的沙琪玛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台州市路桥冠悦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同批次产品。2020年7月31日,当事人发布召回通知,对不合格批次沙琪玛予以召回,当事人召回了不合格批次沙琪玛205袋,2020年8月6日在执法人员监督下当事人对召回的不合格批次沙琪玛予以销毁。其余的95袋由于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截至2020年10月10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冠悦香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实施检查,要求当事人要严格按照规范生产、运输和贮存食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保证产品合格。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