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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八十七期)

2024-12-13 14:48:05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

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第八十七期)

近期,网络上曝光多起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舆情,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组织对辖区连锁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苑食舫餐厅,招牌名称品味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北京顺南新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华 莱 士。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三、北京汇友食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汇友食屋。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四、北京天润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古城牛肉面。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五、北京张小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招牌名称馋师傅。检查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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