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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9月第1期)

2023-09-15 15:54:51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东城区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9月第1期)

2023年9月1日至9月13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中发现问题18处,现通报如下:

1.北京兰芯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小吃;建国门)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荷华明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璞邸酒店(学武食堂;建国门)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中兴华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喆啡酒店;建国门)

存在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罚款5000元。

4.北京馨新洁小吃店(馨新洁;建国门)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为当下举杯(北京)餐饮有限公司(无;建国门)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而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顺昌包子;建国门)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花聚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花聚小馆;建国门)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关于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恒福东道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东道汝窑;建国门)

存在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皖方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皖方;龙潭)

存在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鸦儿李记餐饮有限公司(鸦儿李记;龙潭)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大华永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华永盛科技有限公司;龙潭)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北京京福楼饭庄有限公司(鑫旺饺子馆;龙潭)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北京奇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奇顺美食城;朝阳门)

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北京食瀚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多多美食城;朝阳门)

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北京三义农庄食品店(三义农庄;景山)

存在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北京吉小卤食品店(吉小卤;景山)

存在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北京晋东来餐饮有限公司(尹三豆汁;体育馆路)

存在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北京杯莫停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将进酒;体育馆路)

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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