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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2023-04-28 15:38:08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4月15日-4月27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14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友千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佳乡餐饮中心

存在超出许可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

3.北京菁苑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伊源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未保持环境场所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市宣武区大栅栏诺亚餐厅

存在未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光盘行动”标识,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晓蜜晓冰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天香居餐饮有限公司

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8.北京四季香源熟食店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罚。

9.北京市西城区五英饭馆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0.北京市西城区开饭罗餐馆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1.北京阿永聚香园餐馆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2.北京城中园宾馆有限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3.北京都品香饺子馆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14.北京宜宾招待所

存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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