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餐饮资讯!
当前位置> 餐饮资讯>>餐饮学院>>

广东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2-12-02 15:29: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订餐相对增加这一现状,为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日前,广东省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消费提示。

image.png

01 严格配送管理

送餐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上岗。配送站点、配送箱等要做到清洁卫生、每日消毒,确保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提倡“无接触配送”及外卖封签,尽量避免面对面送取餐。

02 加强商户管理

严禁不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上线经营,对卫生条件差、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及时采取下线处理;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03 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完善入网审查、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image.png

01 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许可

按照核准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禁止超范围经营。按规定在网络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相关信息,并保证公示画面清晰,容易辨识。

02 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

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畜禽和宠物,严禁加工活禽和野生动物,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的人员上岗。保持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和空气流通,定期对环境及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03 严格餐饮食品包装

餐具和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并符合国家标准。

image.png

01 注重自我保护

订餐前要了解有关信息,不向无证无照等信息不全的供餐者订餐。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距离较近、短时间内可送达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订餐。

02 注意收餐安全

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是否与订单一致,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否则可以拒收。收餐后及时就餐,不要长时间存放。

03 提高维权意识

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或页面截图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中山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来源:中山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