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
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品牌连锁餐饮单位以及诚信度低、有过违法记录的餐饮企业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处置结果通报如下:
1、朱俊玲(大名府鸡蛋灌饼)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日期2021年9月9日。
2、北京阿明仔小吃店(小碗菜燕赛美食城店)操作间内设施设备不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7日。
3、北京天天乐道麻辣烫小吃店(碗碗香通城胡同店)操作间内设施设备不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8日。
4、北京荷名缘小吃店(无名缘米线燕赛美食城店)操作间内设施设备不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8日。
5、北京恒盛玺瑞餐饮有限公司(张亮麻辣烫朗福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3日。
6、北京喜尚餐厅(共禾之约·创意轻食长安商业街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9日。
7、北京红火飞扬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只龙虾烧烤海鲜长安商业街店)操作间内设施设备不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10日。
8、北京雨轩兴旺餐饮有限公司(桃花狼韩国炸鸡长安商业街店)操作间内设施设备不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10日。
9、北京家和鑫顺小吃店(老家肉饼行宫店)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13日。
10、北京蜜雪冰城素玮商店(蜜雪冰城云柏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15日。
11、北京祥和大鸭梨餐饮有限公司(密云鼓楼店)冷食专间存放个人用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冷食专间内进行水产原料粗加工操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13日。
12、北京家合旺兴快餐店(老家肉饼鼓楼店)冷食专间存放个人用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冷食专间内进行水产原料粗加工操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日期2021年9月14日。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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