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资讯
当前位置:>>汽车资讯>>新闻>>召回公告

7月乘用车召回盘点:新能源占比近三成,软件问题居高不下

2022-08-01 17:26:20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余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7月发布的召回公告,中国质量新闻网汽车资讯汇总、统计发现,2022年7月,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共计发布16则乘用车召回公告,涉及10个品牌,累计召回386102辆车。相比上个月召回数量有所增加,但相比于去年同期大幅降低,因此召回数量仍然处于低位。

新能源召回占总数量近三成

随着新能源销量在总体销量中的占比逐渐攀升,新能源汽车出现召回的几率逐渐增加。7月,10家发布召回的品牌中,半数涉及新能源产品,共计召回112421辆,占召回总量的29.12%。

其中,宝马召回57844辆5系插电式混合动力和7系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比亚迪召回52928辆唐DM电动汽车;起亚召回800辆全新一代K3插电混动汽车;福特召回775辆Mach-E电动汽车;玛莎拉蒂召回74辆吉博力混合动力和莱凡特混合动力汽车。

image.png

从召回原因中可以看出,新能源领域依旧处于发展建设阶段,问题主要集中在车辆设计。例如福特Mustang首款纯电动车型Mach-E动力总成功能安全监测系统软件未使用最新版本,该软件可能会错误地报告前驱动轴扭矩输出异常,使车辆进入安全模式,从而限制动力输出,并在仪表盘亮起动力系统故障报警灯。极端情况下,该软件可能会忽略车辆意外加速、减速或移动的情况,导致车辆无法及时做出主动安全应对。

除上述问题外,福特Mach-E动力系统还存在动力电池高压配电盒主继电器设计及零件差异元素的问题,将会造成主继电器出现过热现象,引起继电器粘黏或者异常断开。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车辆无法启动或行驶中失去动力。

上述体现出福特在纯电动汽车领域的车辆设计上的探索还未成熟,导致连接动力电池的主要部件出现故障,最终导致车辆召回。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继4月29日比亚迪召回2021年9月2日至2022年3月14日生产的9663辆唐DM车型电动汽车后,7月比亚迪再次扩大唐DM的召回范围,原因同样为部分车辆动力电池包托盘有进水风险,可能造成高压系统拉弧,存在安全隐患。

通过与杭州比亚迪经销商销售的沟通,可以发现不仅是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电池,很多召回范围外的车辆也被要求进店更换动力电池。

作为中国新能源制造的代表企业,比亚迪通过技术革新,实现了新能源汽车对燃油汽车的加速替代,并通过汽车智能化领域的专业化布局,实现了传统汽车向智能汽车的飞跃。但在加速途中,进一步提升比亚迪全产业链的安全防控水平,显得更为紧迫。

燃油车:新要求带出新问题

传统燃油汽车发展至今,固有硬件发展已达到成熟阶段,但随着时代发展、环境因素、技术革新乃至消费者需求都向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出现了新问题。

image.pngimage.pngimage.pngimage.png

伴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燃油车也逐渐形成高度电子集成化的趋势,芯片、软件以及数据取代原本的控制方式,因此常常出现车辆软件功能缺失等车辆设计问题,从而导致软件问题频发。

吉利发布两次召回共涉及122446辆车,成为7月唯一召回规模超过10万辆的自主品牌。其中,大部分来自94087辆2019年款博越因缺少发动机舱盖未关闭提示功能,极端情况下车辆行驶时发动机舱盖有被意外掀开的风险而被召回。

奔驰进口S级因车辆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的软件问题,导致车辆启动时该模组可能出现初始化错误,将影响其功能,包括可能引起后部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灯以及倒车灯等故障,召回23495辆车。

另外,当下与环境息息相关的排放问题是所有人都会关注的,在不断升级的排放要求下,很多车辆出现由排放问题导致的召回。7月,梅赛德斯-奔驰由于车辆低压燃油管的连接软管可能因所在区域的较高温度而加速老化,影响连接的紧密性。这可能导致燃油滴漏和明显的燃油气味,存在不合理排放,召回1534辆进口奔驰S级。

【观察】

从整体看,车辆召回呈现数量下降趋势,这意味着我国汽车制造业在消费者和市场的反馈下,不断提升车辆设计水平、生产制造工艺,为市场带来更好的汽车产品。

从召回构成来看,新能源召回占比提升显现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但是技术领域要想达到传统燃油车领域的程度,仍然需要不断地与市场磨合并完善。

因此,对于快速向新能源转型的车企来说,除了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外,防范和化解重大产品安全风险同样也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且良好有序发展。所以归根结底,技术要想发展,产品质量有保障是大前提。(本文图片均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陆明)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