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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

2022-11-21 12:09: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江西省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精准助力推进全省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主动探索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关口前移,着力引导全省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增强反垄断合规意识,建立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反垄断合规管理水平,培育反垄断合规文化,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指引》共七章三十条,主要对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三个方面,结合数字经济特性和应用场景,分级对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违法行为以及高风险行为等合规风险识别进行了列举提示;从承诺合规、配合调查、提出与撤回承诺、积极举证、豁免和适用除外、申请适用简易程序、投诉和举报等七个方面对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营者合规重点事项进行了详细释明;对倡导合规文化、引导行业合规、建立合规制度、开展合规培训、评估合规风险、寻求合规咨询与指导、处置合规风险和合规数字管理等相关合规制度建设内容开展了具体指导;最后对《指引》的效力、解释和施行日期进行了必要说明。《指引》将对引导和帮助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主动强化反垄断合规意识,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范反垄断风险,保障经营者自身合法权益,扎实推动数字经济成为全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构建江西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主引擎具有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对接新《反垄断法》,凸显数字经济特性,突出系统性

伴随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数字经济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营者集数据、算法、平台规则、区块链技术等优势成为集信息汇集、要素生产、资源配置、规则制定为一体的新型经济中枢,互联网平台更是发挥着以多产业融合为特征、相关主体共同创造价值的生态功能,数字经济日渐成为科技创新和赋能实体经济的重要推动力。与此同时,数字经济领域资本无序扩张和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逐渐显现,互联网平台等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滥用数据、技术、资本等优势实施垄断行为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日益凸显,不仅损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破坏行业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经营者自身的长远发展和社会发展均产生不利影响。针对这些突出问题,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对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作出专门规定,回应了数字经济发展新问题,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作为促进新《反垄断法》深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指引》坚持系统观念,注重以新《反垄断法》为依据,在深入把握数字经济领域发展和反垄断监管双重规律框架下,从倡导经营者主体责任、提示经营者反垄断合规风险、明确经营者反垄断合规风险的识别路径、厘清合规重点事项、倡导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等多个层面,为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全视野谋划、全周期实施、整体性推进反垄断合规经营提供较为具体明确的提示指导,力求为经营者投资兴业、规范健康发展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合规环境。

深入合规场景解读、贴近合规管理应用,突出操作性

数字经济条件下,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数字经济领域垄断行为的表现场景同样丰富多样。《指引》的制定坚持一切从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运行实际出发,着眼解决新形势下数字经济合规经营的实际问题,在充分调研数字经济产业、场景和赛道的基础上,借鉴参考其他省(市、区)以及国外主要司法辖区经验,系统梳理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合规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难点,针对不同数字经济场景下经营者合规事项和风险等现实场景,大胆探索分类分级的提示和引导方式,体现了较强的实践应用价值。通过分层次、场景化、前瞻性的合规事项和风险等清单化的列举和描述,将有助于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营者更加直观地理解国内外相关反垄断法律规定,更加便利地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更加有效地防范境内外反垄断风险,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更加自信地实施自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经营合规意识,注重监管关口前移,突出指导性

数字经济经营者主动落实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秉持反垄断监管执法新理念,构建高效、务实、管用的反垄断合规模式,激发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的反垄断合规主体责任意识,服务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持数字经济领域的经营者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是制定实施《指引》的根本目的所在。一方面,通过执法实践分析,由于反垄断法律法规专业性强,合规管理要求高,相关领域经营者触发反垄断法律风险的重要原因,大多集中在对反垄断法律认识和法律风险认知的缺乏上。“反垄断领域的一分预防胜过十分的救济”,从经营者源头提供一个科学高效务实管用的反垄断法律风险预防指引,并提示经营者以加强自我管理方式自觉遵守反垄断法律规定,是现代反垄断法治预防体系的核心。另一方面,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是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要建设内容。事前监管重在立足反垄断监管执法哨口前移,为经营者设置“红绿灯”,开“绿灯”引导发展,鼓励创新;亮“红灯”明确规则、划出底线。针对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中较为普遍存在的反垄断“红线”意识不强、反垄断合规制度不健全、反垄断风险不预警、反垄断合规管理绩效不佳等突出问题,《指引》较为详实地阐明厘清了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可为边界和竞争行为底线,不仅为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选择从正确“赛道”创新创业、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相对精细的释明和指导,进而为营造全省数字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从而为全力打造顺应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数字经济有效市场贡献江西力量。(通讯员 许居斌)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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