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X00674号(文体宣传类)提案答复的函
国药监提函〔2022〕45号
潘兴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浙江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境外新药上市,补充临床用药需求
近年来,为配合地区国际医疗旅游产业发展,国家药监局通过取消进口化学药品的口岸检验、对临床急需的境外新药采取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加快境外新药上市。发布《接受药品境外临床试验数据的技术指导原则》《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药品临床技术要求》等技术文件,指导申请人在进口注册申请时,以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在国内申报上市。同时,对于医疗机构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申请按要求及时开展审批。
二、推动中药标准化和国际化,加快中医药“走出去”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深化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草药监管合作组织(IRCH)、西太区草药监管协调论坛(FHH)等研讨会议,深入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传统药相关政策规则和标准的协调,在国际草药监管合作、标准制定等方面凝聚共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中医药“走出去”。
三、支持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医疗与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
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能有效提升我国对重大疾病的防控能力,我局全力支持医学研究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提高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的积极性,推动中药制剂的广泛应用和名医经验的传承,支持以中药制剂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促进医疗与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为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药监局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