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年来广西梧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迅猛,为禁止商家违规销售大功率、高车速超标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交警支队对市区7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突击检查,从源头上加强管控,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联合检查组来到各销售门店,重点检查商家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现象,是否拥有电动自行车销售资质,并对进货渠道、销售记录、上路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核查验证。检查发现,有3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存在电动自行车座椅长度超过35厘米的情况,违反了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对不符合销售规定的,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立即停止销售。
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在销售时要积极告知选购的市民关于佩戴安全头盔、持准驾相符的驾驶证等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文明经营,不售卖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督促仍有此类车库存的经营者尽快对库存作出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规定,不在国家生产销售名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无法入户登记注册上牌,而有些商家却为了利益,信誓旦旦说此类车辆无需驾驶证和无需上牌,公然售卖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是一种虚假广告,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同时,此类电动自行车无法在车管部门进行登记管理,无法购买保险,发生事故后是无法进行保险理赔的。
下一步,梧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不定期联合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大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文:黄郴华 图:苏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