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策法规>>

价格知识小课堂 | 明码标价篇

2022-06-10 15:26:40 平度市场监管

何时标

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

谁来标

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收费服务的主体。

标什么

1.商品:根据实际标明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不宜使用标价签的小商品,经营者应当逐件标明价格。

2.服务:应当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

3.电话: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15、12345和服务监督电话。

4.币种: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人民币金额。

怎么标

1.明码标价应当使用商品标价签、价目本、价目表、价格牌、公示栏、电子屏幕或电子触摸设备等,经营者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计制作。同一经营场所明码标价的方式应当保持一致。

2.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3.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4.提供收费服务应当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5.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

6.从事涉外商品经营和服务的单位实行以人民币标价和计价结算应当同时用中、外文标示商品和服务内容。

7.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如实说明降价原因。

8.行业协会、各类市场主办单位,应当协助相关部门贯彻明码标价规定。农贸市场、摊群市场的明码标价工作,由主办单位按规定负责组织落实。

法律责任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常见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经营者在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时,要避免出现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否则涉嫌构成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128 ...

  •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各考点周边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检测室及西华 ...

  • 浙江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南太湖新区分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对考点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