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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从“源头治理”切断电动车安全隐患

2022-01-12 14:35: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及城区市场监管局,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开展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切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执法人员深入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及临桂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销售门店进行现场检查,对相关门店及所售电动车品牌进行摸排并建立台账,检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三无”、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产品等行为,以及是否获得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市场准入许可;重点检查经销商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经强制性认证、伪造或冒用3C认证标志、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等违法行为。

结合整治行动,桂林市市场监管局还对该市电动自行车(不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进行随机抽样10批次,涉及赛鸽、金箭等9个品牌。同时,执法人员广泛对经营户宣传《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在经营门店内张贴《关于购买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温馨提示》,并要求各电动车经营户进一步明确经营要求,自觉做到不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不销售假牌假证套牌电动自行车、不非法改装车辆。

据统计,整治小组共检查全市电动车销售门店113家,其中检查电动自行车1451辆,检查电动三轮车415辆,抽检电动车10批次,发放《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宣传单200余份,张贴《关于购买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温馨提示》200余份。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经营户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违规销售不在工信部公告目录内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等情形,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经销商采取下架、退货等措施,立即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行为。

自桂林市电动车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源头治理,综合运用认证认可、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等手段,多次开展电动两轮、电动三轮(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并重,推动经销商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在此,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销商:切勿销售不合格杂牌电动自行车,选择正规品牌开展合作,及时跟进了解政策法规,做到合法经营。

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结构简单,操控性能差,部分生产厂家没有生产资质,尤其是一些私自拼装、改装车辆,没有相应的认证标准和生产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保障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购买!(赵园园 杨智)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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