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大连个体工商户可简易注销啦!

2022-01-12 14:01: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2022年1月1日起,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推出个体工商户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个体工商户注销将更加便捷高效,省事又省心。

早在2021年3月1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就在全市范围内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注销公告时间过长、登记流程不灵活等问题。

在企业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基础上,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再推新举措:自今年1月1日起,将简易注销登记范围扩大到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通过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承诺书,也无需公示。

个体工商户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个体工商户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统称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给同级税务等部门,税务等部门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简易注销。

对于税务等部门无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补充链接 税务部门不提异议的情形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相关涉税情况,对经查询系统显示为以下情形的纳税人,税务部门不提出异议:

一是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

二是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领用过发票(含代开发票)、没有欠税和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

三是查询时已办结缴销发票、结清应纳税款等清税手续的纳税人。

(衣庆涛)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2021年湖北市场监管工作盘点

  • 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燃气器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天 ...

  • 新疆墨玉县不断挖掘冬季旅游资源 人 ...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山川乡赤豆洋进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