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监管,切实发挥药品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连日来,山东省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海河市场监管所对辖区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据该所负责人介绍,结合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疫情散发实际,切实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压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药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检查中,主要查看员工上岗是否穿着工作服、佩戴口罩,经营场所内公共用品、设施每日是否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工作场所是否保持卫生整洁;营业场所是否配备消毒剂、测温仪、设置“1米线”;是否在醒目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和消毒提示以及提醒顾客排队缴费取药;是否要求进店顾客扫描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同时,督促药店从严从紧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严格执行购药实名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四类药品”,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报告;要做好止咳、退热、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实名登记APP系统的使用,对购买“四类药品”顾客全部进行登记,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购买人相关身份信息和购药信息。截至目前,该所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84家次。
下一步,该所将持续加强药品流通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管,抓紧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松懈麻痹思想,为疫情防控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董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