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规范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市场秩序,近期,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对违法销售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的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共检查电动车经营户34家,下达整改通知书7份,处理消费者投诉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有力地净化了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销售市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经营秩序,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销售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确保所售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针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营主体,由过去的市场环节监管,向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延伸,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突出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等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车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实行可追溯管理,提高监管到位率。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经销不合格产品、非法拼装、改装、虚假宣传、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违规销售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行为。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原则,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协同共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联防联治,形成整治合力。同时,着力将监管和抽检的触角向外延伸,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四是强化维权处理,保障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信息平台的作用,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确保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消费纠纷,同时强化“诉转案”机制,做到有假必打、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民共治。充分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册(单)、LED显示屏、报纸等发布消费提示,向社会公众宣传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消费使用常识,增强消费者的甄别力,避免消费误区。向经营户解读《桂林市城区三轮车与电动四轮车管理办法》,普及《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做好消费者引导,形成全民共治的氛围。(赵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