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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举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2021-08-31 10:59: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拓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健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8月27日,甘肃省酒泉市举行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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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宣读了《酒泉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梁春晖等60位同志为酒泉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通知》,此次受聘的社会监督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企业家、团体代表、社会人士,新闻媒体等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上聘任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代表作表态发言,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纷纷表示,作为一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将严格按照社会监督员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发挥好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尽好一名监督员的责任,履行好一名监督员的义务,为建设“食安酒泉”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对聘任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德法并举、法治先行,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快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要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从大局出发,充分发挥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特长,克服自身工作繁忙的困难,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推动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三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在积极履行社会监督工作的同时,还要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别是查办具体案件时,做到知无不言、开诚布公,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水平,使酒泉的食品监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聘任仪式结束后,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人员围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购进查验、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散装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管理要求,食品运输存储等内容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杨振铎)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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