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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度年中执法稽查暨法制工作推进会 通报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2021-07-20 22:43: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傅江平)7月20日下午,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召开2021年度年中执法稽查暨法制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以及上半年案件查办情况、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等内容,部署了下半年工作重点。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忠,市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市局机关党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夏昆山,市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及事业单位负责人,稽查局局领导及各处负责人,各辖区局局长、分管稽查和法制工作副局长,稽查科科长、监管所所长在市局主会场和各单位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龙华局、福田局、龙岗局、光明局、罗湖局等五个单位分别从科、所角度就管理制度、工作成效及方法等内容做经验交流发言。随后,市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贺振华、市市场稽查局副局长吴火生先后作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通报和上半年案件查办情况通报。

据统计,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今年上半年共立案9448宗,同比增长36.32%;结案10088宗(含2020年立案),同比增长55.01%;到位罚没款9277.11万元,同比增长128.11%;移送公安案件89宗,同比下降13.59%。

会上,市局机关党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夏昆山通报了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场景教学获奖小视频,以及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并举行颁奖仪式。

随后,市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在推进会报告中指出,上半年全系统稽查和法制队伍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本职业务工作中,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执法稽查服务民生作用进一步凸显,执法稽查整体效能和服务两个大局能力显著提升。下一步,要继续围绕上级关心、媒体关注、百姓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强化执法创新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加强执法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为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最后,李忠肯定了2021年上半年全系统稽查执法和法制工作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和挑战,并就下半年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力抓好总局部署的“铁拳”“惊雷”等重点专项,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执法,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二是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在公平竞争领域改革示范,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反垄断执法。三是要加快推进执法稽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管办分离改革和智慧稽查建设,推动信息化与执法办案的深度融合。四是要加强执法稽查规范化建设,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管理体系,提升防风险能力。他强调,全系统要扎实推进稽查执法和法制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服务“双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圳市场监管执法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现了市市场监管局近两年在打击电商平台经营者垄断、直播带货销售假冒化妆品、房地产项目虚假广告、医疗卫生服务收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等违法领域上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守护民生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面一起来看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2019-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一、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修改交易规则未依法征求意见且未依法公示案

近年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日渐突出。在本案中,当事人作为货运平台 领域的头部企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控制能力,大量的货运经营者依附于平台从事经营活动,而当事人为了谋求更 大的市场占有率,利用市场优势地位随意持续降低运费价格,既不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也严重侵害了广大平台内货运经营 者的利益,多次造成严重的维稳事件,凸显了平台经营者滥用优势地位的危害性。办案机关运用《电子商务法》对当事人依 法处以罚款40万元,创造性地开展平台治理工作。

二、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微商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近年来,直播带货行业异军突起,美妆行业成为新风口,不法分子利用新兴商业模式和互联网业态实施侵权假冒违法行 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和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甚者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大鹏局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和行业治理痛点问 题,深入挖掘案件线索,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成功查办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直播带货、微商销售假冒化妆 品案。本案涉案金额高达620万元,移送公安成功批捕11人,达到了树立执法权威,警示规范行业的目的。

三、深圳市某餐饮有限公司食物中毒及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本案为食物中毒事件引发的案件,案发时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最紧张的时期,社会关注度高。龙华局克服调查取证的困难,向 第三人、银行和疾控中心等多方取证,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31.901万元,对第一责任人处以罚款26.3802万元。本案定性 难度大,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中型餐馆”,但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服务,在外卖行业飞速发展的时代,此类情形非属个案,本案最终定性为超范围经营,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有指导和参考意义,对进一步规范集体用餐配送这一新行业有促进作用。

四、深圳市某财务代理有限公司虚假登记案

本案是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登记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全国第一案。案件先后面临违法行为人确认难、物证少、时间 跨度大、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在无前例可循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不畏困难,与龙岗、龙华等六个辖区局以及公安经侦局、税务局等单位深度合作,协同作战,最终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30万元,开辟出一条对中介公司虚假登记的行政处罚之路。本案的办理,不仅规范了代理注册行业,还对全国各地办理虚假注册案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五、某文化传媒公司网络侵犯美国电影协会等单位影视作品著作权案

本案是在中美贸易摩擦加剧期间由中宣部和省版权局交办的侵犯美国电影协会版权的案件,四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本案借助底层“云上稽查”数据固化见证技术,构建“鸿蒙协同云平台”数据证据在线提取及分析鉴定的网络执 法新模式,基于对网络数据证据的效力提取和分析鉴定的司法效力保障,公检机关依据数据司法鉴定报告进行直观判定,

“行政+公检”的衔接部门证据标准提前达成一致,使得行刑衔接流程更顺畅紧密高效,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扩宽了效果与空间,是深圳市作为先行示范区“先行先试”具体工作的成功案例。

六、深圳市某中医诊所生产销售假药案

深圳市市场稽查局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查处深圳市罗湖区某中医诊所涉嫌生产、销售假药“鼻优 优内部专用药”案,移送公安机关刑拘该诊所负责人及医生等3人,涉案货值金额150余万元。执法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大部 制改革优势,从检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问题出发,延伸查获制售假药违法行为,对利用广东“鼻炎”多发疾病作案违法行 为予以痛击。本案的查处体现出执法单位对市场问题的敏锐度,也警示要加强对民营门诊部、诊所等主体的监管工作。

七、黄某、李某经营添加1,4-T二醇的KT饮料案

本案系一起新型非法添加案件,涉案的KT饮料添加了1,4-丁二醇,这种新型添加物虽未被纳入非食用物质或毒品名录, 但在体内可转化为“γ-羟基丁酸”(《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 物质),对人体有较大潜在危害性。办案机关经过与公安机 关、检察院、检测机构、疾控中心等充分调查沟通,在追究刑事责任有难度的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作出400多万罚款的重 罚,严厉惩戒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同时,向上级部门提议将“1,4-T二醇”等非法添加物纳入非食用物质清单,推动标准升 级,提高打击非法添加行为的效率,捍卫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八、深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该案属于大范围业主集体举报引发的案件,案发距涉案房地产项目开盘时间久,证据材料多已灭失。在开发商极不配 合,虚假陈述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对当事人、多位业主代表、 第三方中介代理、设计公司等多方调查,制作现场笔录及询问 笔录多达11份,最终在当事人几乎“零口供”的情况下成功办结,处以罚款200万元。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办案机关急群 众之所急,引导业主与开发商达成赔偿协议或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权益,在群众中引起积极反响。

九、深圳市某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本案系一宗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案件,案件涉及的收费数据上千万条,人工审核如同大海捞针。本案借助第三方事务所的 专业软件对海量数据进行初步筛查,办案人员再对涉嫌违法数 据逐一核对,最终认定当事人在9个收费项目上重复收费11736 人次,办案机关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37995.71元,并处以罚款 237995.71元。医疗卫生收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对医疗机构 收费行为的查处倒逼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收费制度,自觉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同时,在办案中引入专业性技术服务为后续同 类案件办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十、深圳市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生产场地生产与其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载明生产产品不一致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本案当事人拒绝配合隐藏关键证据,造成涉案产品定性复杂,办案人员周密取证,层层挖掘,最终通过系列铁证认定涉 案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作出没收52台涉案产品、罚没款合计327.6390万元的行政处罚。本案的查办有力地打击了企业假借“代加工”之名,行无资质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之实的行为,对医疗器械领域普遍存在的代加工现象起到了重要警示作用,为医疗器械代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划岀了法律“红线” 。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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