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徐建华)近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首次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对某美容美发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案件也是北京市首例适用《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案件,有助于进一步树立法律权威,发挥警示作用,更好地规范预付卡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日,顺义区市民热线接到市民谢女士电话投诉,称其在美容店接受服务时被烫伤,要求该店退款、赔偿共计3万元,但商家不同意并产生纠纷。因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投诉涉及金额较大,接到派单后顺义区商务局会同顺义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经查,该美容美发商户注册性质为有限公司,通过现场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该公司退赔谢女士3万元。在现场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发行了单用途预付卡,但是售卡时未依法向消费者出具载明规定内容的凭据,也未与消费者签订载明规定内容的合同,违反了《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依据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期限结束后,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仍未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遂对该公司处3000元罚款,并责令该公司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
下一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做好预付式消费统筹协调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执法,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预付式消费监管,共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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