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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

2022-04-01 10:31:49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乔燕强)3月24日,从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继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企业经营许可增项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仅用3天时间就为300余家零售药店完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后,又专门下发通知,跟进监督检查,加强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百姓用械安全。

为方便市民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本着包容审慎、积极作为的态度,结合实际制定发布了《关于做好经营环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确定了疫情防控期间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经营条件,即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才可线下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据悉,3月21日,沈阳已有数十家药店开始上架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经营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储存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要求等,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的用械安全。

《中国质量报》【信息速递】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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