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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消费调查结果

2022-03-16 10:49:06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闫锡坤)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媒体通报会,通报了协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12315平台投诉举报咨询情况统计分析、2021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消费者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安全状况消费调查结果、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房权益受侵害情况社会问卷调查结果、消费者使用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资费套餐状况消费调查结果等内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组织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及消费维权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消费公平社会共建共治氛围,夯实消费公平基础,引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可持续消费。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工作站的作用,及时高效化解消费纠纷。充分动员调动社会资源,在企业、公益服务机构等建设消费教育服务基地,引导、鼓励其主动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主动向广大消费者传播消费知识。继续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组建消费维权志愿者专家服务团队,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简化投诉工作流程,提升投诉调解效率,强化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置,加大公益诉讼的力度。聚焦民生关切,突出消费热点、难点,开展维权咨询、消费警示,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件。继续深入开展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消费调查、消费引导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关注度。

《中国质量报》【3·15地方传真】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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