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二版>>

普洱成立云南首家州(市)级药物警戒中心

2022-01-10 10:59:08 中国质量报

本报讯 (黄小军)近日,云南省普洱市药物警戒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后云南省成立的首家州(市)级药物警戒中心,开启了普洱市以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为引领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新征程。普洱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王学彤出席仪式并为中心揭牌。

近年来,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品一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将建立职业化专业药品检查员队伍纳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并结合普洱市实际,成立市药物警戒中心,加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市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牌子,在原有7名编制的基础上增加8名编制,现有编制15名,为普洱市市场监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两品一械”检查及安全性监测评价工作职责。

此次机构改革,标志着普洱市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及药品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工作迈出坚实的一步,中心将积极探索和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提升药物警戒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专业过硬的药品专业化队伍,为下一步普洱市的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为促进和保障普洱市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我国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台高铁正式 ...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列入3C ...

  • 带你认识乳腺X射线空气比释动能基准 ...

  •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多 ...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积极推动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