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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冷链”全面升级至2.0版

2021-12-29 10:28:09 中国质量报

体系更完善 防控更有效

“浙冷链”全面升级至2.0版

本报讯 (张 律 记者 曹吉根)近日,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浙江省近日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将“浙冷链”数字化应用系统原有工作体系全面升级为“1410”工作体系(1个系统、4道防线、10项制度),以更完善的闭环管理,更好发挥这一数字化改革应用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新工作体系将迎来系统迭代升级,利用“浙冷链”“浙食链”两大数字化应用,构建覆盖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肉类水产的闭环管理系统,实现正向精密智控、逆向溯源倒查。将对进口冷冻(-18℃保存)肉类水产继续实施“三证一码”(核酸检测证明、消杀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冷链溯源码)管理,精确追溯到每件商品,同时全面录入供应链冷库、车辆、直接暴露人员信息。对于其他进口冷链食品(冷冻冷藏水果蔬菜及其制品、冷冻冷藏乳制品等),要求具有“核酸检测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有条件对外包装进行消毒的要求具有“消杀证明”。所有国产肉类经营者必须依法将全量信息上传“浙食链”,国产冷冻水产经营者要求全部使用“浙食链”进行票证管理,严防走私冻品流入市场。

在此基础上,浙江省将巩固深化冷链物防数字化管控、集中监管仓、省际检查站、核酸检测站4道防线,实现态势实时感知、异常及时预警、治理效能倍增;及时修订出台浙江省监管仓操作指南4.0版,全面恢复原有36个省际检查站,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省际检查站车辆流量数据,动态调整省际检查站设置。各地严格按照要求,由监管人员在核酸检测站负责对货物进行数量清点,通过进出库数量平衡保证后续“不断链”。

在“浙冷链”原有的集中监管制、预约申报制、首站责任制等8项制度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新增检测消毒质控制、投诉举报制两项制度,升级为10项制度。对集中监管仓的消毒情况开展过程性评价和消毒效果评价,并鼓励广大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进行举报。

记者获悉,为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浙江省还将利用春节前的一个多月时间,组织开展冷链物防“迎春行动”,按照“应上尽上、应管尽管、应检尽检、应处尽处”的原则,查问题、找短板、除死角、去盲区,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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