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昭辉)日前,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和省司法厅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扎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实施细则》“原则上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靠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审查范围,将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畴。政策制定机关要建立健全和优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基本流程,建立完善定期评估清理机制,优化公平竞争审查横向和纵向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实施细则》全面细化的审查标准,重点关注妨碍平等便利退出市场、排斥限制招投标、以奖补方式变相指定交易和实行地方保护、影响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实施细则》在例外规定中增加了“科技安全”“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内容,各地各部门在出台政策措施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慎重适用这些例外规定。
《通知》要求,《实施细则》以专章形式明确引入第三方评估的阶段和环节,细化优先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具体情形,对第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及经费保障作出规定。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有关政策措施或审查工作,主动借助专家和专业机构的力量提升审查质量;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制度总体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要科学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机制,“倒逼”制度落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质量及社会公信度。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