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警示
切勿非法改装 切记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
□ 本报记者 郑建玲
针对今年以来我国频发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和财产损失严重的现状,中消协日前联合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希望从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等6个方面入手,加强电动自行车购买使用安全,避免起火爆炸事故发生。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广大消费者中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中国自行车协会2020年11月披露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也呈多发态势。如今年5月10日,四川省成都市一小区电梯内电动车发生起火爆燃,仅3秒钟火焰就吞噬了整个电梯间,造成电梯内5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8根手指指尖脱落,形成了永久性残疾;今年7月18日,浙江省杭州市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自燃起火,车辆上父女当场被大火吞噬,经医院诊治,父亲烧伤面积超过90%,女儿烧伤面积达95%,病情极其危重。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7月发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6462起。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经分析发现,以前电动自行车发生的安全事故中,交通事故较多,现在则是火灾事故较多;车辆改装是引发事故的关键行为;电池和充电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源头。
对此,两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切勿忽视以下环节:
到正规经营者处购买。2019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先后3次组织实施了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8.8%、15.1%、25.6%;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气装置、车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和车速提示音等7个方面。其中,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极易引发起火事故。因此,消费者务必到正规销售场所或者口碑较好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处购买电动自行车。选购时,还应仔细核查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以及相关零部件参数是否与合格证上标示一致(如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远离“三无”或者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
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原装充电器与电池充电保护功能相适配,而其他充电器则缺乏此方面保障,在充电过程中可能会损坏电池而增加安全风险。此外,在充电时要注意避免过度充电、规范布线和充电环境,避免电池因持续高温发热引发的起火爆炸事件,以及因线路过载引发的火灾。另外,尽量不选择夜间睡眠时充电。
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当前,市场上存在一些消费者擅自增加电动自行车电池容量,或是将体积大、容量小的铅酸电池非法改装成体积小、容量大的锂电池等情况。在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从而引发车辆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发生火灾事故的几率也相对增大。
此外,消费者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还应注意到统一配置的地点充电和停放。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因此,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进行充电。另外,消费者要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避免使用“超期服役”电动自行车。同时,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依法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两部门同时希望电动自行车制造商、经销商,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电池技术创新,降低产品起火爆炸风险,保障消费者安全权。同时,敦促物业服务经营者积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解决消费者面临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放难等实际问题。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