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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力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

2021-05-25 12:48:51 中国质量报

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我国大力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

本报讯 (记者 岳 倩)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就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更好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不得阻挠用户建桩;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制订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改造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

意见稿指出,要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优先利用存量停车场等土地资源,以新增土地供应方式建设的公共充换电场站应加强论证。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提升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保障,同时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网络服务能力。

意见稿强调,要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V2G协同创新与试点示范,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加强“光储充放”新型充换电站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鼓励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产品功能范围;加强充换电技术创新与标准支撑,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之间的数据交互相关标准;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

意见稿还就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以及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进行意见征求。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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