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中国质量报>>第一版>>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加强质量促进工作的决定》

2021-04-29 11:14:27 中国质量报

推进质量变革 焕发“头雁风采”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加强质量促进工作的决定》

本报讯 (记者 曹吉根)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4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质量促进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要加强全市质量促进工作,提升整体质量水平,推动杭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决定》要求政府建立健全有利于质量提升优化的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并将质量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决定》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协调职责,要求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质量促进工作,如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质量促进的地方政府规章的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应建立质优导向的政府采购机制等。

《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一体化应用,加快建设质量创新基地,建立质量创新成果的产学研用孵化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质量促进理论研究和质量促进成果转化,

《决定》提出,要不断加强对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提升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质量体系自我评价制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等,完善质量奖项和质量人才激励措施,鼓励企业争创国内、国际质量奖项,对企业首席质量官等质量相关人才通过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给予相应人才待遇和政策支持。

《决定》强调了市场主体的质量责任,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查找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并提交报告,支持协会总结提炼推广行业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鼓励消费者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开展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

《决定》要求政府强化对质量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夯实基础性工作,完善政策支持和激励引导,营造全民参与的氛围;重视并开展全民质量意识教育,促进全社会提升质量关注度,营造全民关心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质量立法立规、质量监督、质量维权等活动。

杭州市人大副主任徐小林说,杭州近年来始终重视质量强市建设,连续6年在全省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还获评“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称号。但对标“重要窗口”“头雁风采”的要求,杭州市在质量促进制度、保障体系、监管创新、激励政策、人才培养、社会意识等方面还有待持续提升和优化,因此杭州市人大作出了《关于加强质量促进工作的决定》,以进一步提升杭州质量工作竞争力,以质量变革焕发“头雁风采”。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水川)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十三五”期间质量 ...

  • 以品质制胜 带你探索CR-V的畅销 ...

  • 河北省平泉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确保农 ...

  • 北京市开展“五一”节前“综合执法检 ...

  •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经济开发区采取多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