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3年第6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3年第6号)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金良顺经营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202251636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金良顺销售的黄鳝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22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待售的黄鳝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2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编号为:202251636的检验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上述产品被消费者食用故无法实施召回。截至2022年12月12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当事人销售的黄鳝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30元;2、处以罚款3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处罚〔2023〕96号)。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