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3年第1期)。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3年第1期)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4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山西米汤泉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山西米汤泉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8日的1批次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米汤泉酿造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共生产189箱,共计2835公斤,货值3760元;已全部销售。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气温较低,影响不挥发酸的生产,检验员使用不挥发酸的试剂操作失误。整改措施:立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增加发酵车间的温控设施;购置有检验资质的检验试剂。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9月22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山西米汤泉酿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非法所得3760元;
(2)罚款85000元;共计人民币88760元整。
二、运城市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运乐锅巴(牛排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的1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市海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共生产30箱,共计73公斤,货值1200元;已全部销售。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1、销售商的贮存条件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2、生产自动包装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整改措施:1、对销售商的运输、储存发安全预警;2、增强员工卫生意识;3、加强环境设备管理;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内控制度。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9月29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四)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市海源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非法所得1200元;
(2)罚款60000元;共计人民币61200元整。
三、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销售的运乐锅巴(牛排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运城市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的1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共购进36袋,共计7.3公斤,货值156.4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在购进该批次运乐锅巴(牛排味)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27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改妹副食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予处罚。其原因是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四、永济市客乐优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济市客乐优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山西居来香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3日的1批次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经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永济市客乐优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共购进72瓶,共计9公斤,货值351.5元;销售37瓶,剩余35瓶被上游商家召回。
2、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永济市客乐优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居来香小磨芝麻香油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1、对问题产品下架处理;2、积极联系该产品客户,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3、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0月1日组织复查验收,并提交整改报告。
3、依法处罚情况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9月30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永济市客乐优购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免予处罚。其原因是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
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