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贵州省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8期)

2022-11-16 15:43: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5日,贵州省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8期)。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8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食品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清镇市家多福购物广场经销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贵州农村产业革命专班计划有关要求,于2022年07月20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螺丝椒、商标:/、规格型号: 称重、购进日期:2022年07月20日、质量等级:/) 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报告编号为【黔】质检第J20220117323号。

(二)对经营户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清镇市家多福购物广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按程序调查清楚后,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清市监不罚[2022]35号。

(三)原因排查及经营户整改情况。

1.可能是种植户未合理使用农药。

2.清镇市家多福购物广场已明确将进一步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5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思南许家坝镇:“三个坚持”过上“牛 ...

  • 科学保护开发种质资源 激活思南黄牛 ...

  • 我国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已延伸至45 ...

  • 双“11”购物节 按需购买 拒绝浪 ...

  • “小羊驼”第5次走进进博会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