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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8号)

2022-10-10 18:24: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8号)。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58号)

关于仙居县飞群超市海盐果仁花生米核查处置情况说明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仙居县飞群超市销售的海盐果仁花生米,检出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XC22331024306231248。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该单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同时责令当事人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我局于2022年7月26日进行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海盐果仁花生米的检测报告、进货票据、合格证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当事人无法提供了海盐果仁花生米的检测报告、进货票据、合格证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等材料。我局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未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罚款7500元。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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