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莲池区惠佳鲜综合超市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小台芒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台芒,抽样日期:2022-06-16,被抽样单位名称:莲池区惠佳鲜综合超市,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15日从保定市莲池区联农批发市场购进小台芒10公斤,违法所得25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56元;2、罚款2000元,共计225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处罚【2022】1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