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监督抽检7批次不合格食品核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河北媛福达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孜然碎,抽样日期:2022-05-19,被抽样单位名称:海州区晶之涵超市,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该批次孜然碎为当事人委托乐陵市天宇调味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产品由当事人批发给其加盟店。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调查,当事人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齐全,并按《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合格批次孜然碎进行了召回。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孜然碎,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的义务,并对不合格孜然碎进行了召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