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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生黑芝麻、香蕉等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2-09-15 15:24: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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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20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3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荣昌区昌元街道小梁山货店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6月2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该报告中注明2022年5月27日自当事人处抽样的食品“生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1日购进5kg“生黑芝麻”,陈列在经营场所内对外出售;2022年5月27日抽检机构抽检时,现场还有上述同批次“生黑芝麻”5kg,5月27日抽检后,当事人购进的同批次“生黑芝麻”除去抽检2.1kg用于检验,剩余2.9kg于6月初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未见该批次“生黑芝麻”。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数量为零。2022年6月23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小梁山货店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

二、荣昌区昌元街道曹型谣干货店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6月23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该报告中注明2022年5月27日自当事人处抽样的食品“生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29日购进2.5kg“生黑芝麻”,陈列在经营场所内对外出售;2022年5月27日抽样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生黑芝麻”的抽样基数为2.18kg,抽样数量为2.18kg,抽样2.18kg后当事人购进的与抽检同批次“生黑芝麻”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未见该批次“生黑芝麻”。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数量为零。2022年6月23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曹型谣干货店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

三、荣昌区昌元街道吉达食品经营部经营的“生黑芝麻”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7月4日,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该报告中注明2022年6月20日自当事人处抽样的食品“生黑芝麻”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4月22日购进20kg“生黑芝麻”,陈列在经营场所内对外出售;2022年6月20日抽检机构抽样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生黑芝麻”的抽样基数20kg,除抽样机构抽取2.1kg,抽样后剩下的17.9kg未销售,直至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时依法实施扣押。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生黑芝麻”当场予以扣押。对已销售不合格的“生黑芝麻”,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数量为零。2022年7月4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吉达食品经营部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

四、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菜市场(黎定菊水果摊位)经营的香蕉。

(一)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2年4月15日,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该报告中注明当事人处抽样的食品“香蕉”,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的“香蕉”开展现场检查。

(二)经营者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上述现场检查发现的“香蕉”当场予以扣押。对已销售不合格的“香蕉”,当事人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召回数量为零。2022年4月20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荣昌区昌元街道吉达食品经营部销售食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食品安全自查,改善食品储藏条件,进一步强化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更换有风险的食品供应商。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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