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7月28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本级食品抽检中,发现我省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经营的海带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营环节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5月7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不合格海带丝200袋,共计19.6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了召回。
(二)处置情况
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销售经检验不合格海带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鉴于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经营主体合法并主动索取了涉案产品相关资质及合格证明,未造成实际性社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市监不罚字〔2022〕1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
二、委托生产环节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2年5月7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批次产品的委托生产企业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委托生产不合格海带丝200袋,共计19.6公斤,已全部通过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第二分公司销售完毕。
(二)处置情况
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海带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处罚如下:1.罚款6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96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市监罚〔2022〕4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按照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山东好品好客海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并进行了整改。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