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16日,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生姜)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江汉区雷海霞蔬菜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生姜(以下简称涉案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涉案产品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生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给予罚没合计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涉案产品经营情况,并在事后积极更换蔬菜供应商,并按规定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