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11日,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王月碧经营的武鸣沃柑)。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王月碧经营的武鸣沃柑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 SP2203-DC22450102620300063 | 样品名称 | 沃柑 |
购进日期 | 2022年2月13日 | 型号规格 | |
标称生产企业 | / | 被抽样单位 | 王月碧 |
检验不合格项目 | 三唑磷 | 检验机构 |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食品摊贩不得有下列行为:……(五)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规定。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对当事人给予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情况:由于是种殖环节使用农药的原因,市场监管部门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复查情况:要求当事人停止购进和销售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并对其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召回;经复查未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批次产品,并已对销售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公告召回。
(四)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