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市中区翠蕾餐馆(经营者:姜仁蕾)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样品基本情况
市中区翠蕾餐馆(经营者:姜仁蕾)所经营的样品名称: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行政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6号。
3.依据及结果: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案情综合裁量,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零伍元整(105元),对其使用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不予没收;2.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罚没款两项共计壹仟壹佰零伍元整(1105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出现上述经抽检不合格油条,因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索取供货商资质,未建立食品添加剂记录,没有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的含量进行称量。针对上述情况,当事人向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整改报告,今后将加强食品安全方面学习,严格审查供货商资质,做好进货登记台账,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登记并按照含量进行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