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0日,浙江省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4期)
2021年遂昌县食品安全检测情况通报(第18期),涉及我县产品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遂昌县万佳商贸有限公司西街店销售的L北极源泡菜、牛蛙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5日,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131号对遂昌县万佳商贸有限公司西街店销售的L北极源泡菜(抽样编号为XC21331123311330574)、牛蛙(抽样编号为NCP21331123311330576)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本局作出遂市监处(2022)0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作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35.71元、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处罚。
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