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流通领域2月第一批次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原味南瓜子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经营的原味南瓜子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经营的原味南瓜子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ZXS202112976,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经营的原味南瓜子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合格原味南瓜子仁(山臻U品)6盒(规格:280g/盒);2.没收违法所得314.82元;3.罚款5000元(筑花市监处字[2022]20号)。
(三)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沃尔玛(贵州)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花溪甲秀南路分店停止销售该批次产品,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做好召回处理工作。经查,因销售时间较长,已销售至消费者个人,无法召回。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当事人排查,本批次原味南瓜子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大肠菌群项目出现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设施设备污染、相关食品安全培训不到位,该经营户在未知的情况下进行了购入并销售,现已全部进行整改、下架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