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南省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郭滩镇范永霞食品店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211028,其产品检测报告NO:A2210365768115024C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已于2021年12月6日送达当事人。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就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现查明,1、该食品店于2021年10月28日购进香蕉10件,17斤/件,购进价格均为3.53元/公斤,购货款300.05元。该批香蕉抽样数量为2.48公斤,除了抽样外,截止到2021年10月30日,该批香蕉已全部售完。销售价为5元/公斤,销售货款为425元,盈利124.95元。该店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罚款3000元;2、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24.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