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
在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江津区康谢百货超市于2021年7月8日购进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粉条,抽样单编号:DC2150011668493093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7月8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9月2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该《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抽检方式方法及检验结果均没有提出异议,未申请复检。
本局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已将抽检后剩余的3.86kg粉条销售完毕。因当事人未建立该批次粉条的进销货台账,不能提供购进该批粉条的相关购货凭证故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粉条。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本局后续要求商家严格落实进货收取货品检测报告和加大快检频次。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市江津区康谢百货超市于2021年7月8日购进的粉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辐照食品),抽样单编号:SC21500000806037103,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08月12日。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情况。2021年11月22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家润福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生产日期为2021年08月12日的同批次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已全部销售完毕。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共计21袋,180克/袋,本局抽样12袋,其余正沣铜梁凤爪糊香辣味已全部销售完毕。该批次不合格产品为当事人从重庆杜记雨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购进,当事人在购进产品时进行了进货查验,且自收到货品之日起,按产品标签标注的储存条件对产品进行了存放。对于当事人的以上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处罚,现本局对于销售给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重庆杜记雨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整改情况。要求当事人:持续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自检记录,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对于销售给当事人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重庆杜记雨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