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C21340508342242875)。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抽样单编号:XC21340508342242875)
一、抽检基本情况
和县姥桥镇传义小吃部制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08-12),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值≤100mg/kg,实测值63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FC2021084542。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制作销售的“油条”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I计)项目实测值为639mg/kg,是国家标准的6倍多,其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马鞍山市公安局查处,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4日